党委组织部(党校)
 首页  部门概况  干部与人才  党的建设  党校工作  规章制度  下载中心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中共防灾科技学院党校工作暂行办法(试行)

2009年08月25日 00:00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使党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其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和教育培训主渠道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校是学院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教育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党员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党校教育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党校的教育方针是: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为指导,以研究社会主义建设和学院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问题为中心,坚持“学习理论、提高认识、联系实际、增强党性”原则,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德才兼备的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条 党校的职责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和院党委工作要求,制定全院处科级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党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组织党校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调研活动;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及时向院党委提供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信息资料;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理论研究;统一颁发和管理党校培训证书。

   第五条 党校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结合学院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结合学院理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工作和党建等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提高培训水平。

   第六条 党校的培养目标是:

   1.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继续推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全面提高党的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使他们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学会以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掌握科学分析方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提高学员党性修养,使党员和干部做到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立足本职,勤奋工作,真正起到表率作用。

   3.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现代管理、高等教育、领导科学、决策科学等知识的学习,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努力使学员开阔视野,精通本职业务,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

   4.抓好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增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明确党的纲领和章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牢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第七条 学院党校、分党校工作人员,负责党校、分党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党校工作人员必须忠诚党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事业,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实事求是,继承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用改革精神办好党校。

   第八条 党校教师必须忠诚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政治敏感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科学的态度努力探索和研究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问题;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强的无产阶级党性;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第二章 领导体制和机构设置

   第九条 学院党委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加强对党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全院党的工作大局和全院工作重心,把握党校工作的重心和正确的办学方向。

   第十条 党校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党校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党校负责人、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及各分党校负责人等担任。校务委员会建立会议制度,由党校校长或常务副校长主持,定期研究党校工作的重要事项。校务委员会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围绕一个时期理论教育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理论培训计划,对党校的建设、师资、教学、培训、科研等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党校工作的管理。

   第十一条 党校校长由党委书记兼任,常务副校长由组织部部长兼任,主持日常工作,配备兼职副校长协助工作。

   第十二条 党校根据需要设立分党校,建立院、系两级党校培训制度。分党校一般在各系设立。分党校校长一般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党校、分党校在学院党建工作中共同肩负着提高学院广大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任务。学院党校主要承担对中层及以下干部、党员和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工作。分党校负责对本系部学生党员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和指导师生员工中的马列、党的知识学习小组等工作,在学院党校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党校下设办公室,挂靠院党委组织部,全面负责党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对分党校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院党委把党校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专门研究一次党校工作,听取党校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党校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党校工作。坚持党委负责同志党校讲课制度。

   第三章 教学与科研

   第十五条 教学是党校的中心工作。党校要突出党性教育。党校的教学以举办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的短期培训班为主。党校制定年度或学期教学计划,对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时间、教学方法、教学要求以及阅读书目等做出具体规定。每学期工作结束,及时做出总结。

   第十六条 党校的教学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中心,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与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与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增强党性锻炼结合起来,贯彻“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原则。

   第十七条 党校的教学形式要注重改革创新,形成讲授与研讨相结合、讲授与自学相结合、校内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学院党校与分党校相结合的充满活力的教育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学院电视台、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教育手段进行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培训教育的科学性、思想性,使党校培训教育具有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增强实效性。

   第十八条 党校的主体班次是干部培训班、支部书记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初级班和高级班。干部培训班主要培训处级干部和后备干部,支部书记培训班的对象是教职工和学生支部书记,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初级班的对象是教职工及学生中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高级班的对象是教职工及学生中已经通过初级班考试的人员。

   第十九条 党校注重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教学和管理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加强高校党校的理论建设,充分发挥党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作用。对一些重大课题的研究,必要时可以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的教学科研人员联合攻关。在申报、审批科研立项及经费方面,院党委和行政领导要给予大力支持和保证。

  第四章 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条 切实加强党校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学院党校建立一支适应两级党校教学需要的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由本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领导干部、理论教师以及其他有关专家学者兼任。根据实际需要,聘请院内外的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到党校授课。分党校从学院党校师资队伍中请教师上课。党校教师实行聘任制,由党校校务委员会聘任,实行动态管理,以保证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党校从政治上、业务上、生活上关心党校兼职教师,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他们阅读有关文件,参加必要的进修、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党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向兼职教师发放课时津贴。要立足于培养,努力建设一支年纪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热心党校教育工作、高素质的党校专兼职干部、教师队伍。要支持党校干部、教师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一条 加强党校教材建设。由党校负责主持并组织协调有关教学科研力量,统一编写党校主要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

   第二十二条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逐步做到教学工作制度化、管理工作规范化。要建立健全党校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教研活动制度、检查评比制度、干部理论学习建档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规范学员成绩考核及党校证书管理制度,党校学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颁发党校结业证书。党校结业证书由学院党校统一印制、颁发。

   第五章 经费保障和基本办学条件

   第二十三条 学院党委和行政要保证给予党校必要的经费投入,并列入学院的财务预算。

   第二十四条 加强党校基本教学条件的建设。保证必要的办公、教学场地和设施。如教室、讨论室、办公设备、图书资料、计算机及其他条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关闭

  通知公告
党委组织部(党校)2023年中秋...
党委组织部2023年暑假值班安排...
关于防灾科技学院“两优一先”...
党委组织部(党校)2023年五一...
党委组织部(党校)2023年元旦...
2022年度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公示
2022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
关于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
  快捷入口
  文件下载
发展党员常用文书、表格参考模板
防灾科技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纪实...
防灾科技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纪实...
团委(大学生艺术活动指导中心...
团委(大学生艺术活动指导中心...
2013-2018年培训情况统计表
考察对象亲属在本校工作情况统计表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说明

Copyright 2009.www.cidp.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 防灾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6947号-1